欢迎来到兰州市律师协会!
更多>>律师快讯

[详细]

更多>>诚信档案

兰州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

第一条 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,提高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,规范律师执业行为,根据《中华[详细]

律协简介

更多>>

        兰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,是兰州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兰州市律师协会章程》,对兰州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。
        兰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2000年,200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兰州律师代表大会,宣告兰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,通过了兰州市律师协会《章程》。这是兰州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。
        从第一次兰州律师代表大会到第二次兰州律师代表大会,每届为4年,律师协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其中,副会长、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。   
兰州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: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,忠实于律师事业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;遵守社会道德规范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;加强行业自律,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,为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。
一、会员
        在兰州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,为兰州市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,律师事务所为协会的团体会员。
随着兰州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,兰州律师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。目前全市经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有85家,市属所63家,县区所22家;全市执业律师已有687名,兼职律师39名、专职律师648名。
二、机构
㈠兰州市律师代表大会为兰州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
㈡兰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。
㈢常务理事会经理事会选举产生,由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组成。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行使理事会的职权。
㈣兰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协会的执行机构,具体负责落实兰州市律师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。
律师协会设秘书长一人。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,领导组织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。
第一届兰州市律师协会机构组成名单
会长:
    李 瑛  负责兰州市律师协会的总体工作
副会长:
    高东雄 郭加清 尚伦生 陈玉萍
常务理事:
    李瑛 高东雄 郭加清 丁兰珍 庆志安 冯庆伟 尚伦生 陈玉萍 黄健生
  理事:
    丁兰珍 王亦农 冯庆伟 庆志安 陈玉萍 李明 李秀兰 李瑛 李新民 尚伦生 金黎平 郭加清 高东雄 黄伟 黄健生蒲永涛 潘琦
秘书长:
石晓玲

第二届兰州市律师协会机构组成名单(2007年1月30日选举)
会长:李瑛
副会长:尚伦生 陈玉萍 田夏桐 陈学民  李张发
  常务理事13人(以姓氏笔划为序):王亦农 田夏桐 任率前 李全林 李张发 李瑛 吴洋 陈灿 陈学民 陈玉萍 尚伦生 郑培泗 徐进
理事25人(以姓氏笔划为序):于辰慧  王向东  王亦农  王金贵  田国平  田夏桐  包继鸿  吕军芳  吕嘉林  任率前  李全林  李张发  李  瑛  吴  洋  陈玉萍  陈  灿  陈学民  陈延华  孟宇欣  尚伦生  宫晓黎  郑培泗  徐志义  徐  进  袁先高
秘书长:杨永明
三、职责
(一)支持律师依法执业,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;
(二)制定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;
(三)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工作;
(四)总结、交流律师工作经验,提高整体执业水准;
(五)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、检查和监督;
(六)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登记,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律师事务所、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;
(七)制订律师教育规划大纲,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,制订实习律师的培训大纲和教材;
(八)处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;
(九)调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;
(十)宣传律师工作,出版律师刊物;
(十一)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;
(十二)开展律师福利事业;
(十三)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,保障律师依法执业;
(十四)协调与相关司法、执法、行政机关的关系,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;
(十五)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;
(十六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 
兰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地址:兰州市南滨河东路861号
联系电话:(0931)8467379 
E-mail:lanzhouls@163.com

图片专栏

更多>>